盘锦市政府出台三个规范性文件筑牢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主责防线
更新时间:2025-09-23 14:28:34 发布人:pjxfbgs 浏览:


为深刻吸取辽阳“4.29”火灾事故教训,纵深推进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始终以政府主导为核心,坚持靶向治理、对症下药,先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盘锦市消防救援力量响应机制实施办法》《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关于构建规模以下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三个规范性文件,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从应急救援体系搭建、致灾因素源头管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三个层面全方位筑牢全市消防安全屏障。
《实施办法》进一步优化了全市消防救援资源,将政府专职队、企业专职队统筹纳入消防力量规划布局,既满足全市队站规划的科学性,更是“一队一站”建设的有力补充。通过实现装备优势互补、信息资源共享,作战联演联训,实行统一指挥、统一纪律、统一训练、统一荣誉,激发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凝聚力和战斗力,时刻做好应对初期火灾和处置重特大事故灾害准备。
《若干措施》从深刻吸取因电气焊违规动火引发火灾事故教训出发,从源头管控消防致灾突出风险,具体明晰了动火作业单位主体责任、内部审批制度和动火作业报备流程,提出消防、应急、住建等5个主管部门和教育、民政等9个行业部门以及属地对动火作业的监管内容和工作要求,强调动火作业持证上岗、现场管理措施、发现问题反馈途径以及严厉打击违规动火行为。
《实施意见》针对规模以下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通过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监管体系,全面压实小场所主体责任,持续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实现小场所火灾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明确了市、县区、镇(街道)及行业部门、监管部门、社会单位主体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创新强调发挥社会公众参与消防治理的具体要求。提出强化源头管控、督促隐患整改、完善部门联动、开展能力培训、建立宣传机制五项具体工作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个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积极发挥主推手作用,曹希锋支队长多次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协调各部门主动认领任务责任,确保各项机制全流程顺畅搭建。文件的出台对于督促全市各级扛牢消防安全责任、提升公共治理能力、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推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常态化、长效化走深走实,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为保障全市火灾形势高度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