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遏制“小火亡人” 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
更新时间:2023-07-26 10:15:52 审批领导:瞿凯副支队长 发布人:防火监督科 浏览:


为深刻吸取大洼区“7.11”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小火亡人”多发势头,7月25日,盘锦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遏制“小火亡人”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占明同志,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曹希锋同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晓东同志主持。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盘锦市大洼区“7.11”亡三人火灾警示片,王晓东副秘书长通报了大洼区“7.11”火灾事故基本情况,曹希锋支队长解读《盘锦市遏制“小火亡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内容。
刘占明副市长剖析了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瓶颈性问题,并结合《盘锦市遏制“小火亡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认真反思,举一反三,提高对“小火亡人”事故的重视。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清醒认识“小火亡人”发生的场所、这类场所存在的问题,清醒认识我们履职尽责的边界。二是强化措施,立足实际,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好当前工作。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要当好“领头人”,系统梳理容易引发小火亡人的新、老问题,深入分析研判,动态掌握情况,创新工作举措,防范化解风险。三是压实责任,系统提升抓好防火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各县(区)政府、行业部门要根据市消安委的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督导问责,综合运用约谈提醒、排查检查、监督执法、宣传培训、警示曝光等手段,压实各方消防安全责任有效减少“小火亡人”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