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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召开2月份执法工作例会

更新时间:2022-03-02 09:19:07    审批领导:王石清副支队长    发布人:综合指导科   浏览:





      为深入推进全市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执法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3月1日,支队组织召开2月份执法工作例会,贾鹏政委出席会议并讲话,支、大队全体防火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王石清副支队长主持。
      会上,王石清副支队长从执法质量、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消防执法营商环境、消防宣传等几个方面深入分析了当前防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了问题的成因,明确了对策措施,并对下一阶段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最后,贾鹏政委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执法工作强调了四个方面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督执法质量。各大队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杜绝执法记录仪使用不规范、单人执法等问题发生。所有防火监督干部要对照问题进行自查剖析,坚持问题导向,查找自身的不足,举一反三,仔细梳理。各大队要加强火调方面的学习,加大火灾事故调查,确保火灾事故的调查率和查清率。
       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各大队要对照省纪委监委、总队纪委关于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和此前的总队全省执法营商环境评估报告,认真研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推进工作落实。同时,教育引导全体监督人员辩证处理好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
      三、全面开展防火专项整治行动,增强排查整治频次。各大队要坚持问题导向,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聚焦辖区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精准研判、精准施策、精准防控。防火相关科室、各大队要制定工作计划,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工作步骤和完成时限,全面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夯实到日、细化到数、责任到人。同时,要针对性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各类专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四、加大消防服务机构整治力度,提升监督执法效能。各大队要细致研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检查标准,要组织大队人员学习新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研究新《消防法》,在执法过程中,法律条款适用要准确,严禁有错不罚或者变更法条从轻处罚,进一步规范其从业行为,提升其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