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支队组织召开新修改《辽宁省火灾事故责任调查规定》宣贯工作视频会议
更新时间:2023-11-22 16:39:03 发布人:admin1 浏览:

11月22日下午,盘锦支队组织召开新修改《辽宁省火灾事故责任调查规定》宣贯工作视频会议,并对宣贯实施《规定》进行动员部署。
会上,瞿凯副支队长就《规定》修改的背景过程、主要条款和重点环节进行了政策解读。曹希锋支队长就抓好《规定》宣贯执行,加强和改进责任调查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正确理解新修改《规定》的意义。要认识到此次修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事故调查追责的重要举措,要认识到此次修改是聚焦改革转隶后火灾调查处理工作新定位、新职能的大胆探索,对树立消防部门执法权威必将起到强有力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二是把握重点环节全面推行责任调查。要在实践中增强本领,强化《规定》应用和运转,借鉴近期发生的等较大火灾事故的实践经验做法,有力地执起法律戒尺,树立起消防部门依法追责的权威。要握牢火灾事故责任调查主导权,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凡是发生达到等级标准的火灾事故第一时间启动事故责任调查。三是规范工作程序高质量开展责任调查。在组织领导上,建议由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担任调查组组长,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人作为牵头副组长,具体负责指挥调查组日常运转工作。在调查分工上,要本着“协调合作、分工负责”的原则,调查组应下设综合组、技术组、管理组、专家组、评估组等工作组;各级消防救援部门的负责人要在管理组中担任重要角色,便于实时掌握调查工作进展,有效确保各项调查工作顺畅开展。在调查质量上,要认真学习国家层面发布的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不断向高质量、高标准看齐,坚守公平公正底线,确保每起火灾调查处理都能经得起媒体、群众、司法监督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