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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支队开展战训业务大讲堂暨作战训练安全专题教育

更新时间:2023-08-01 10:51:13    审批领导:刘亚东    发布人:作战训练科   浏览: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消防队伍灭火救援处置能力,切实提升全体指战员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水平,7月31日晚,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战训业务大讲堂暨作战训练安全专题教育。支、大队除执勤外全体人员参加。
       此次授课由青年路消防救援站副站长王新杨担任授课人,以高层民用住宅建筑火灾扑救为课题,结合实战工作经历,紧紧围绕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危险性及原因分析,对建筑结构及消防设施、火场安全员职责、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风险点、内攻安全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解读。深入剖析了作战行动环节存在的常见问题,并对实际救援中的安全防护、警戒、排烟、供水等方面问题做了重点讲解,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扑救对策。此次授课内容丰富、资料详实、讲解透彻,既有理论和经验,也有思考和忠告,强化了全体指战员的理论基础。
       授课结束后,刘亚东副支队长对此次授课内容给予了肯定,要求全体指战员要加强各类火灾扑救措施的理论学习,提高实战救援和识险避险能力,防止作战训练伤亡事故的发生。同时,针对近期全省“七下八上”的防汛形势以及近期发生的火灾事故情况,刘亚东副支队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全体指战员游泳技能训练。各单位要与大队沟通,通过聘请游泳教练员或以参加过国家局、总队水域救援培训的骨干队员组建教学组,加强游泳技能训练,提高实战救援能力。特别是水域救援专业队队员必须达到全员达标,做好总队特种灾害事故救援比武竞赛抽考的准备;二是做好防汛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要对水域救援的相关器材和救援舟艇进行装备统计和维护保养,做到情况清、底数明,随时做好出动救援的准备。及时组织开展水域救援适应性科目训练和模拟性实战演练,不断提高消防救援人员的业务能力、技能水平及心理素质。规范抗洪抢险安全作战行动,坚决落实“五个绝不允许”要求,把安全防护措施做到位,确保救援及训练零事故、零伤亡;三是加强灭火救援行动中执法记录仪的佩戴。各单位要迅速落实支队领导的相关要求,配齐配全执法记录仪或其他录像设备。在开展灭火救援行动时内攻人员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或相关摄录像装备,保留好灭火救援时的视频影像资料,为事后开展战评活动保留第一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