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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召开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培训会

更新时间:2024-10-12 15:55:47    审批领导:大队长 王强    发布人:兴隆大队   浏览:



       为深入推进全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引导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规范充电收费行为。10月12日,兴隆台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锦供电公司召开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培训会。小区物业及充电设备运营单位负责人共计10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会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锦供电公司、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别对《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2024]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了宣贯培训,并对下一步具体工作提出了指导建议和明确要求。
       随后,大队防火监督员组织参培人员集中观看了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片,从全区电动自行车火灾通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风险、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消防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中的消防安全责任等四方面开展了消防安全培训,并详细讲解了火灾事故的特点和应急处置方法。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工作统筹。各单位要高度认识到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专班办公室相关工作,稳妥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设施摸排、规范停放等重点整治行动任务落实落地。二是要压实工作措施。各单位要加快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小区数量等基础数据摸排,住建、消防部门要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政策宣讲,各街道社区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管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和频次。三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结合各类现场检查,面对面组织群众开展典型火灾事故案例警示,发动基层网格人员通过“敲门行动”“入户提醒”“上门培训”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风险,切实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