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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队部署开展全市重点消防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更新时间:2023-01-28 10:32:49    审批领导:瞿凯副支队长    发布人:综合指导科   浏览:







      为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1月20日,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部署启动全市重点消防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高标准部署,瞄准关键领域定目标
      1月20日,盘锦支队召开紧急专题会议,紧密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除隐患、降风险”的总体目标,加大力度,强化举措,以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的方式,上牢全市消防安全“平安锁”。支队印发了《全市重点消防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以曹希锋支队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责任心的行动要求,最大限度确保专项行动打出声威、打出成效。
高质量落实,盯紧安全隐患严查处
      行动中,锁定全市火灾高危单位和火灾防控薄弱区域,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把脉问诊,重点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大型商业综合体示范创建验收、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物流仓储、苇田垛场消防安全检查,以及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管理等八项工作任务,严防居民住宅、小场所火灾,重点整治醇基燃料违规使用。找准定位,有的放矢,直击要害,抓牢各单位场所的薄弱环节“过筛子”、“找漏洞”、“补短板”,严格落实“一企一册”档案、问题隐患和整改隐患“两个清单”工作要求。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坚持“零容忍”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形成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确保火灾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到位。
高压化推动,强化多重举措重实效
      支队专门成立了专项行动督导组,全面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促进责任落实到位,行动执行到位,成果推进到位。采取核查案卷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查监督员工作成果;建立落实“每日汇总”、“每周通报”、“每月排名”的考核机制,全面推行执法人员考评“红黑榜”,定期开展成绩晾晒。严厉查处工作落实不到位、责任心不强、虚假上报检查数据等不良行为,严格执行通报督促、谈话提醒、组织处理、取消评优、责任捆绑等多项管理制度,全力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高效落地。
高频次宣传,打造多点开花强声势
       坚持监督检查与宣传教育并重的原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刊发和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宣传视频,组织广大市民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知识和逃生技能培训。积极指导镇(街道)深入烟花爆竹售卖点和燃放点开展防火宣传。突出宣传警示教育作用,对全市发生的典型火灾案例,集中借助全市LED显示屏进行播报。加大消防安全隐患重点单位曝光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向社会面精准释放宣传警示教育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