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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队联合市文旅局召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警示约谈会

更新时间:2023-05-31 16:07:47    审批领导:瞿凯副支队长    发布人:综合指导科   浏览:



       为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救援局、文化和旅游部下发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试行)》要求,督促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5月31日,盘锦支队联合市文旅局召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警示约谈会,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文旅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全市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试行)》进行了解读,并从明火火源、电气火灾、可燃装修材料、人员安全疏散等方面,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对消防安全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会议强调,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负责人要做好以下三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要认识到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避免侥幸心理,准确把握《安全指南》的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二是全面排查隐患。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等工作,立即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自改,消防部门将随时提供服务指导。自查阶段结束后,消防、文旅部门将进行核查,并开展检查,对拒不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强化消防宣传。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要在顾客体验消费前,告知本场所消防安全注意事项、疏散逃生路线及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张贴警示标识;对新入职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演练,让每名工作人员明白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