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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政府领导分别带队督导检查消防安全工作

更新时间:2024-01-25 15:42:47    审批领导:大队长 王强    发布人:兴隆大队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工作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河南安阳“11.9”、江西新余“1.24” 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做好春节前夕全区消防安全工作,近日,兴隆台区常务副区长刘冰、副区长李元鹏分别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局、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检查。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冰带队前往盘锦鹏欣水游城、盘锦鹏欣置业有限公司假日酒店、盘锦乐沐济州鸟酒店有限公司,详细询问了各场所负责人节日期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实地检查了场所灭火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和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燃气使用等内容。现场提问厨师对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的掌握情况。随后,刘冰副区长来到振兴街道,听取街道书记和主任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汇报。
       李元鹏副区长带队深入天元蓝城、邵汇大虾、宙斯电竞酒店、辽油三高、辽油一高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场所的消防设备、消防通道、电气线路、燃气使用等进行了检查,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对消防安全情况的汇报。
       在检查反馈环节,两位区政府领导要求各部门务必把做好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检查,要做到“三个一致”:一是各职能部门监管合力要一致。二是社会单位自检自查自防自救能力要一致。三是消防部门指导督促检查的频率要一致,最大限度的保障我区的消防安全。
       同时强调,消防安全是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焦点,是事关家庭幸福的重大民生问题,各单位及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深入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织密扎牢消防安全“防护网”,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消防安全常态化巡查。要通过加强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开展消防疏散演练等消防培训,不断提升安全防范和应对突发火情处置、逃生能力,坚决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