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辖区物业召开高层建筑专项整治消防工作约谈会
更新时间:2023-08-17 10:55:48 审批领导:大队长 王 强 发布人:兴隆大队 浏览:





为进一步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坚决遏制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8月16日下午,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区公安分局召开全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约谈会。
首先,大队组织参会人员观看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指导示范片、打通“生命通道”专题视频和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视频。
会上,白雪岩副大队长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5号)进行了解读。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要深入学习《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单位员工、高层业主学习《规定》内容,确保人人了解掌握规定内容。要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消防宣传固定橱窗,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在楼道内公示消防安全楼长、张贴消防宣传挂图,在电梯内张贴《规定》和消防安全提示,每天固定时间利用小区音箱播放居民家庭消防安全常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随后,王强大队长强调,一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四率”:消防设施完好率、签订设施维保率、年度设施检测率、控制室持证率。二是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围绕消防安全制度落实,火电气源管理,可燃物、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管理,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要加大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力度,坚决纠正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严禁圈占、遮挡室内消火栓;严禁将常闭式防火门随意开启;严禁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在高层建筑内及周边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三是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落实隐患整改期间的临时防范措施。要坚持“能整改的先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有序推进”,绝不能放任不管、无能为力。四是做足做好应急准备。要加强微型消防站人员、器材装备的配备,定期开展灭火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微型消防站扑救初期火灾能力。每个单元要确定疏散引导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有效疏散被困人员。
通过此次约谈,切实提高了物业小区负责人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视,参会人员一致表示,将立即落实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高度稳定。
首先,大队组织参会人员观看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指导示范片、打通“生命通道”专题视频和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视频。
会上,白雪岩副大队长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5号)进行了解读。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要深入学习《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单位员工、高层业主学习《规定》内容,确保人人了解掌握规定内容。要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消防宣传固定橱窗,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在楼道内公示消防安全楼长、张贴消防宣传挂图,在电梯内张贴《规定》和消防安全提示,每天固定时间利用小区音箱播放居民家庭消防安全常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随后,王强大队长强调,一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四率”:消防设施完好率、签订设施维保率、年度设施检测率、控制室持证率。二是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围绕消防安全制度落实,火电气源管理,可燃物、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管理,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要加大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力度,坚决纠正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严禁圈占、遮挡室内消火栓;严禁将常闭式防火门随意开启;严禁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在高层建筑内及周边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三是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落实隐患整改期间的临时防范措施。要坚持“能整改的先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有序推进”,绝不能放任不管、无能为力。四是做足做好应急准备。要加强微型消防站人员、器材装备的配备,定期开展灭火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微型消防站扑救初期火灾能力。每个单元要确定疏散引导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有效疏散被困人员。
通过此次约谈,切实提高了物业小区负责人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视,参会人员一致表示,将立即落实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高度稳定。